专业类别:教育硕士
类别代码:
专业领域:学科教学(物理)
领域代码:
一、培养目标
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,具有较高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,具有较高教育、教学水平的中学物理、科学教育、通用技术的骨干教师。具体目标如下:
1.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热爱教师职业,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;有志于教育、教学改革的实践与研究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2.具有较高的现代教育学、教学论、心理学的理论素养,熟练地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方法,能较好地掌握物理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,在物理教学方面视野开阔、创新能力强,具有较强的物理学科教育科学研究能力。
3.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,通过阅读专业文献了解国内外物理教育和学科教学的发展趋势。
4.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、心理素质和健康的身体、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二、招生对象
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(或本科同等学力)人员。
三、学习年限及学分要求
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,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。
四、课程设置
课程设置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,分为公共必修课(12学分),专业必修课(10学分),专业选修课(不少于6学分),实践教学(8学分)四个模块,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(具体见课程计划表)。
五、实践环节
实践教学为8个学分,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,包括教育实习、教育见习、微格教学、教育调查,课例分析,班级与课堂管理实物等实践形式,其中到中小学进行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半年(创造条件,尽可能采取顶岗实习的方式)。
六、教学方式
课程教学采取讲授、研讨、观摩等相结合的方式,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教学内容体现宽广性、综合性、实用性和前沿性,注重案例教学,加强实践环节。
七、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
1、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践,来源于中小学公司产品中的实际问题。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,如调研报告、案例分析、校本课程开发、教材分析、教学案例设计等。论文字数不少于1.5万字。
2、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,应该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。
3、修满规定学分,并通过论文答辩者,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,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,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。